研发投入后补助。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企业;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的企业;销售收入高于2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总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1、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
(3)第三方出具的研发费支出审计报告、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审计报告,年度纳税报告等
3、兑现流程
自主申报。由企业填写《黄冈高新区研发费后补助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根据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组织“高新区创新发展奖补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验,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
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