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申报重大科技专项。企业获批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按要求给予资金配套。
1、申报条件
当年获得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
2、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
(3)项目申报材料
(4)获得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证明文件以资金拨付证明文件
3、兑现流程
自主申报。由企业填写《黄冈高新区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根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