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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申请

    支持企业申报重大科技专项。企业获批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按要求给予资金配套。
    1、申报条件
    当年获得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
    2、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
   (3)项目申报材料
   (4)获得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证明文件以资金拨付证明文件
    3、兑现流程
    自主申报。由企业填写《黄冈高新区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根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