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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后补助申请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申请条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  
   (3)提供当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明文件等材料。
    3、兑现流程
    自主申报。由企业填写《黄冈高新区知识产权后补助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根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