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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后补助申请

    企业发明专利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并进入实审阶段的,每件给予0.3万元奖励,取得授权给予1.0万元的奖励,大学生发明专利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每项0.2万元奖励,取得授权给予0.5万元的奖励 ,软件著作权每件给予0.5万元的奖励。
    1、申请条件  
    当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授权)的发明专利。
    2、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或学生证书;
   (3)提供当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授权)的发明专利证明文件等材料。
    3、兑现流程
    自主申报。由企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填写《黄冈高新区知识产权后补助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统计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统计局,根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部)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
    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