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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研究(院)中心等平台后补助申请

    对企业创建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定的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申请条件
    被国家科技部、湖北省科技厅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机构。
    2、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
   (3)团队成员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
   (4)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或湖北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认定文件。
    3、兑现流程
    自主申报。由组建单位填写《黄冈高新区XX平台后补助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根据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组织“高新区创新发展奖补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验,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