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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奖励申请

    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在黄冈高新区设立院士工作站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1.申请条件
    2017年6月以来,“两院”院士在黄冈高新区设立院士工作站。
    2.申报材料
   (1)《黄冈高新区院士工作站奖励申请表》
   (2)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申报单位与院士专家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省科协关于成立XX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的复印件;
    3.兑现流程
   (1)自主申报。院士工作站填写《黄冈高新区院士工作站奖励申请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2)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 “组织高新区人才引进奖补评审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调查核实及综合评审工作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核认定。黄冈高新区科技局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兑现资金分二次给付,第一年给付50%,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年申请人向高新区科技局提出申请及相关考核证明文件,由高新区科技局组织“高新区人才引进奖补评审组”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由黄冈高新区科技局报请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