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每年按90%予以支持。
1.申请条件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正常运营并实现纳税(增值税、营业税)。
2.申报材料
(1)高层次人才(团队)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黄冈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所得税奖补申报表》;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情况证明;
(4)企业核心团队成员(指公司法人或占股30%以上的股东或公司高管等,人数为2-3人)在高新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如已按其他政策给予减免的,不再奖补)。
3.兑现流程
(1)自主申报。创新创业团队填写《黄冈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所得税奖补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2)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组织高新区人才引进奖补评审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调查核实及综合评审工作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核认定。黄冈高新区科技局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