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挂职实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的生活津贴。
1.申请条件
来黄冈高新区企业挂职实习或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申报材料
(1)《黄冈高新区研究生生活津贴申报表》
(2)研究生学历证明文件
(3)实习(就业)岗位证明文件
(4)其他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劳动保险证明、住房证明等)
3.兑现流程及标准。
(1)自主申报。申请人填写《黄冈高新区研究生生活津贴申报表》,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统计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截止时间3月底。
(2)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统计局组织“高新区人才引进奖补评审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3)审核认定。黄冈高新区科技统计局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
(4)兑现资金。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