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科技产业化项目入驻加速器的给予20-3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一定的厂房补贴。
(一)申报对象
新入驻黄冈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加速器的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黄冈高新区内注册且在黄冈高新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高新技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科技成果获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省级及以上科技专项扶持;
(2)企业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主导产品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4)项目在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3.发展前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
(2)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3)年税收50万元及以上。
(三)申报资料
由企业自主填写《新入驻加速器项目奖补申请表》,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成果证书),项目计划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纳税情况证明,厂房租赁协议等。
(四)兑现标准
1.入驻奖励
(1)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项目在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固定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税收超过50万元(含);可给予20万元入驻奖励。
(2)企业科技成果获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省级及以上科技专项扶持;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可给予30万元入驻奖励。
2.厂房(场租)补贴
对入驻加速器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符合国家高新技产品目录),原则上3年内给予不超过2000㎡的厂房(场租)补贴,其中,1000㎡及以下按每月10元/㎡补贴,1000-2000㎡部分按每月8元/㎡补贴。重大高新技术项目采取一事一议,通过协议方式约定。
(五)兑现流程
1.自主申报。由企业自主填写《新入驻加速器项目奖补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常年受理。
2.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根据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组织“高新区创新发展奖补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验,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资金兑现。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企业。其中:(1)入驻奖励。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完成注册,通过审核,按实际审核确定类别及标准,3个月内支付20%,正常经营满1年支付剩下80%;(2)厂房(场租)补贴。以实际审核面积及补贴标准,连续补贴3年,从租赁月份起计算,按年度每年拨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