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及大学生来黄冈创新创业,对在各类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奖并在黄冈众创空间落户的科技项目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范围内的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注册并正常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初创企业,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质量较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17年6月以来在市级以上的创新创业赛事活动中获得相关荣誉,并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注册落户;
(2)自2017年6月以来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注册落户,申报企业项目的法人代表或第一大股东为高校科技人员(高校科技人员是指具有高校正式事业编制、从事教学、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或在校大学生。)
(3)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互联网+、电子信息及文化科技融合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创新性、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资料
1.《创业项目申报表》;
2.在市级以上的创新创业赛事活动中获奖或优秀人才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其中高层次人才创业的,须提供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与孵化器签订的孵化入驻协议;
(3)知识产权及技术类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等)。
(四)兑现标准
1.获奖的创业项目
(1)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总决赛中获奖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其中,完成注册并签订协议三个月内支付20%,正常经营满一年支付剩下的80%);
(2)在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或国家级大赛省级分赛中获奖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其中,完成注册并签订协议三个月内支付20%,正常经营满一年支付剩下的80%)。
2.优秀人才创业项目
(1)项目主要负责人是高校院所专家教授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其中,完成注册并签订协议三个月内支付20%,正常经营满一年支付剩下的80%);
(2)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其中,完成注册并签订协议三个月内支付20%,正常经营满一年支付剩下的80%)。
(五)兑现流程
1.自主申报。由企业自主填写《创业项目申报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由黄冈高新区人才超市受理,高新区科技局为接受申报的部门,常年受理。
2.评审认定。高新区科技局根据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组织“高新区创新发展奖补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验,根据审核结果,会同高新区有关局办(处)进行复审,并提出奖励类别及标准,报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兑现资金。 经高新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黄冈高新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