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16日
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我市5G产业发展,培育新经济,形成新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建设各类5G站址5100座,实现市区主城区和部分县(市)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围绕核心元器件、关键技术和工艺,引进培育一批5G新型研发机构、制造骨干企业、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基地和5G创新中心,形成5G产业生态。初步建成黄冈市工业运行实时在线监测云平台。推动5G赋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推动智能制造、数字农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交通等七大领域的5G应用,建设10个5G应用产业园,实施20个跨界企业业务融合示范工程,孵化培育50家应用示范企业;实现“上云”企业2500家,打造“上云”标杆企业50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30家。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达60%以上,关键工艺数控化率超过50%,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普及率超过10%。5G应用产值达到200亿元,带动全市数字经济产值7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基础建设。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按照4G/5G并行的原则,在我市4G基站建设的基础上,编制《黄冈市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2年)》,将5G基础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5G基础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加快5G设施建设。按照5G基站规划,落实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充分发挥中国铁塔黄冈分公司作用,统筹基础电信运营商5G设施建设需求,共建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建筑楼宇室内分布系统,推进“多杆合一”。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重要交通设施等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向5G网络建设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商按照规划加快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建筑楼宇以外的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3.落实5G建设配套需求。推动各地将公共建筑物、弱电井管道、杆塔、绿地等资源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开放,在规划落地、基站设置、传输和管道工程建设、电力引接等方面予以支持。依法打击破坏5G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建设5G研发创新基地。
1.吸引国内龙头企业和知名科研机构在我市布局建设5G联合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开放实验室和通信实验外场等。推进市内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围绕5G应用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2.依托黄冈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武穴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各类园区,大力引进电子信息产业,重点谋划、引进和发展物联网终端设备制造、安防监控设备、生产流水线监控设备、智能测量仪器仪表等高新物联网数据采集设备。
3.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5G无线网络虚拟化、新型组网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5G高速大容量光传输设备、光交换设备、高端路由等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4.鼓励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与黄冈浪潮公司共同发起成立黄冈浪潮软件产业孵化基地,发展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核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浪潮集团、电信运营商等建设新型绿色数据云中心和人工智能工作平台。
(三)推进5G规模化示范应用。
1.推进智能制造应用。引导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改扩建,兴建基于5G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支持我市黄州、浠水等汽车制造、智能家电、陶瓷制造、家居家具、仪器仪表、通用设备、清洗设备、机器人等重点企业建设5G+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互联网后台支撑、具备自学习功能的智能产品系列,提升优势产品供给能力。推动蕲春、浠水、黄梅、黄州等服饰、鞋类、小家电、纺织、家居等企业应用大数据与云计算、AI、AR/VR技术,开展柔性制造。鼓励基础运营商、黄冈浪潮公司开展大数据与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等云服务模式应用,构建云计算产业生态环境,促进我市两化融合和企业“上云”蓬勃发展。
2.推进数字农业应用。积极推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农业AI应用。发挥我市农业大数据的应用优势,加快5G农业应用,在集约化、设施化、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畜禽、水产、园艺等行业,建立实时监控、智能调控、远程可视等“5G+AI+4K/8K”试点应用。在大田种植中应用“5G+北斗”、大数据与云计算、AI等技术,实现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农业定位耕种等精准作业。在农产品加工中充分应用数字技术,打造一批数字化加工车间和数字产业园。建成一批5G智慧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园,建好市现代农业示范园智慧科研基地。
3.推进智慧物流应用。对接临空经济区,建立基于5G深度感知的智慧仓储管理系统和智慧物流分拨调配系统。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布局合理、运营高效的智慧物流园区(基地)。推进特色和品牌农产品产地建仓、区域上行、全网销售。探索兴建社区智慧屋、智能提货柜、自动生鲜售货终端,建立高效便捷的智慧末端配送网络。建设蕲春、罗田、英山等蕲艾、茯苓、苍术、白术等中药材产业单品大数据,建设全国性的中药材智慧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4.推进智慧医疗应用。支持我市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应用。推动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大力引进研发医疗健康相关的人工智能、高性能诊疗设备、可穿戴设备等高附加值产业。
5.推进智慧教育应用。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发挥黄冈名师、黄冈教辅等教育品牌优势,引进知名教育企业,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推进“5G+AI+4K/8K”教育直播示范,建设“网上课堂”。开展5G+AR/VR沉浸式教学和基于AI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加强智慧教育产品、移动教育产品和数字教育资源池的研发和应用,深度开发个性化教育、学习和教学评估的智慧教育产品,打造明星学校、明星教师、明星资源平台,形成5G教育高地。
6.推进智慧旅游应用。聚焦我市东坡文化、禅宗文化、红色文化和旅游资源,招引一批网络文学、微电影、短视频、数字阅读等5G+高清视讯产业项目,打造以小微文化企业入驻和年轻人创业为主的5G+文化创意创客空间,推进与网络视听、网络剧、网络综艺、动漫游戏、数字文化装备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创新5G旅游应用,推进与数字景区和智慧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全域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5G智慧文化旅游产业生态圈,促进农业、健康、金融、物流与文化旅游业共生发展。
7.推进智慧交通应用。积极开展交通状态监控与评估系统、应急指挥及救援系统、交通运行控制系统、无人清扫车应用、园区无人摆渡车、无人物流车、无人驾驶体验区、智能停车系统的示范应用。加快5G+无人车试验场地建设。配套建设50公里以上开放测试路段,2022年首台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力争实现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市预商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将本计划重点任务和七大领域的应用任务分解到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重点项目和时间表。市经信局定期对本计划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每半年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计划落实情况,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和5G产业发展的专家咨询会。成立黄冈5G产业发展联盟,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制造企业、基础运营商、应用示范单位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测试验证及示范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协作。
(二)加快人才引进。将5G人才列入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畅通与国内外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加快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及团队,并为其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支持市内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5G人才,建设人才实训基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精准度。鼓励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信息技术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鼓励各地积极制定5G人才在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利用科技创新、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科技专项和支持企业(产业)发展等财政资金,支持全市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应用普及。发挥各级已有政府性基金的投资支持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5G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抢抓中央“六稳”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四)营造发展氛围。举办行业应用高峰论坛和5G“双创”大赛。打造创客空间,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和种子基金、产业基金入驻,构建项目路演、创客训练营、辅导孵化、融资对接等多层次的创业生态体系。培育一批5G产业瞪羚企业,培育一批现代企业家和5G工匠。积极探索5G应用试点示范,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发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5G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2. 黄冈市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1
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1 |
2022年市区主城区5G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 |
2022年“上云”企业2500家,打造“上云”标杆企业50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30家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3 |
建立市工业运行实时在线监测云平台,市5G创新中心和10个5G应用产业园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4 |
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达60%以上,关键工艺数控化率超过50%,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普及率超过10%。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5 |
编制《黄冈市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2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6 |
成立黄冈5G产业发展联盟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7 |
引进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终端制造企业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8 |
引进培育一批5G研发机构、制造企业、信息服务企业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9 |
将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打造成5G产业核心区 |
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
10 |
开展20个5G业务示范应用,孵化培育50家应用示范企业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1 |
推进智能制造应用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2 |
引进集成电路、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13 |
鼓励行业龙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5G创新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
市科学技术局 |
14 |
推进数字农业应用 |
市农业农村局 |
15 |
推进智慧物流应用 |
市商务局 |
16 |
推进智慧医疗应用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7 |
推进智慧教育应用 |
市教育局 |
18 |
推进智慧文旅应用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19 |
推进智慧交通应用 |
市交通运输局 |
20 |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5G产业发展 |
市财政局 |
21 |
积极争取国家、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
市发展和改革委 |
22 |
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5G领军人才及团队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附件2
黄冈市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按照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为加快实施《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大力发展5G产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其中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不列入总分排名。
二、考核评分
实行百分制,另附设最高20分正向加分项和最高10分负向减分项。加分项为获省级及以上“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以5G应用为基础)和5G在行业上的应用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减分项为野蛮施工挖断通信光缆、破坏基站等通信设施设备。
三、考核内容计分办法
总分值100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日常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制定年度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年度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推进落实情况和年度重点培育企业清单的推进落实情况,共6分;
(二)政策的落实情况。主要是落实政策以及制定配套政策的情况,共20分;
(三)5G应用与产业发展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5G应用产业园、5G跨界企业业务融合示范工程的推进情况、5G在企业、行业上应用示范推进情况,以及企业“上云”和两化融合发展情况、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收入情况和信息服务业收入情况,共70分;
(四)基础设施情况。主要包括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和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的情况,共4分。
四、考核组织和成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按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市、区)两个系列进行排位,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分别排名前三名的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计分。
(二)本考核办法根据年度全市5G产业发展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