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药监局检查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省药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用人需求,湖北省药监局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监管能力,加强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能力,经批准组建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为保障机构顺利组建,迅速满足药品检查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0名具有较强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湖北省药监局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fda.hubei.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yjjgkzp@163.com进行报名。
联系人:刘艳027-87111611、027-87111578。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各类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保留该招聘岗位,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
2.资格审查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心专项招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分数60%的比例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可在省人事考试网或省药监局网上查询。
4.最低分数线。报考人数不足1:5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fda.hube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fda.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fda.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11611、027-87111578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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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监局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湖北省药监局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北省药监局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