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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石市阳新县面向代课人员定向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发布作者:    阅读:26 次   保护视力色:

为解决我县代课教师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继续面向我县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

  根据县政府2017年4月24日第十次常务会议的有关精神,2020年是面向代课教师定向招聘公办教师的最后一年,招聘人数为200人,其中:新港物流园区按同一录取比例确定其录用人数10人(200÷851×41人=10人),由新港物流园区自行组织考试,自行录取。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2014年经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进行实名登记在册,且一直在我县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代课教师,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我县的农村学校任教;

  3、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录取办法

  本次共招聘公办教师190人,设置小学英语、小学数学、小学语文三个岗位。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实际报名人员确定,即岗位招聘人数=190÷总报名人数×本岗位报名人数。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笔试(同一题本实际参试考生)有效分数的平均分。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各岗位分两批次录取,90%的招聘岗位数在报考本学科的所有考生中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10%的招聘岗位数在未进入第一批录取人员中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45周岁及以上(1975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出生年月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招聘内容在新县政府网(http://www.yx.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免冠同底一寸照片5张,镇区中心学校出具的在岗代课证明,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准代报。②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100元。

  4、报名结束后,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及招聘人数。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笔试卷面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120分,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具体笔试内容为: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现行的初中教材为主,高中教材为辅。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内容为中师教材。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2月2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事考试院(县人社局九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成绩(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笔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