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招聘护林员,50周岁以下可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安全,面向我市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招聘人员为从事市国有林场管理站(下辖黄坪山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的专职护林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热爱林业工作,思想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大冶户籍;
4.身体健康,能适应森林管护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有较强的野外工作能力,每月巡山护林不低于22天,重点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1日吃住在国有林场)
5.招聘对象:年龄18—50周岁男性(1970年10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犯罪记录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因违反相关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护林员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建设路25号)。
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1月8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14-872979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提交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体能测试办法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长跑。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体能测试成绩、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八、用工方式及工作职责
(一)用工方式。按照以钱养事方式由市国有林场管理站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全年工资待遇3.5万元(含月工资、各类保险、年终绩效等)。
(二)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习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森林保护防火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2.做好日常巡护工作,制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和乱占林地、毁坏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3.在森林防火期间,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同时做好国有林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做好国有林场范围内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5.管理好国有林场范围内资产,做好各种宣传广告牌匾等公益性标志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6.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管护工作,做好日志记录;
7.做好林场日常管事工作。
九、组织纪律
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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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